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 《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13:41:40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 《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有关中央驻闽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 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商务部关于围绕构建新发 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1〕61号)等文件 精神,全力稳住外资基本盘,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经省政 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
请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
(福建省商务厅代章)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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