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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大礼包” 助力稳增长 今年上半年实现产值增长的工业企业可申报奖励金,最高50万元

来源:福清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10:29:46  

  为促进福清市工业稳增长,日前,福清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福清市2020年应对疫情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稳定工业企业生产项目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万元。

  凡是在福清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涉黑及无失信记录的在产规上工业企业均可申报,申报项目实施的时间段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助标准为今年上半年产值在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且同比实现正增长的,给予企业保底20万元奖励。同时,按其上半年产值增量给予2万元/千万元的奖励(上半年产值增量奖励金额大于20万元的,以实际奖励金额为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上半年产值增量奖励金额小于20万元的,给予企业保底20万元奖励)。上半年产值在10亿元(含10亿元)——20亿元的,且同比增长率在3%以上的,按其上半年产值增量给予2万元/千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上半年产值在2亿元(含2亿元)—10亿元的,且同比增长率在5%以上的,按其上半年产值增量给予3万元/千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上半年新投产且入统的工业企业,按其上半年产值给予3万元/千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企业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如下: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工业企业2020年应对疫情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稳定工业企业生产项目奖励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计局联网直报的2020年6月工业产值总表及主要产品产量报表、承诺书。

  另悉,企业可将纸质材料经所在园区管委会(或镇街)审核后送市工信局运行科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