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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来源:投资福州  发布时间:2023-09-15 16:42:38  

  一、园区简介

  信创产业园建设总投资10亿元,总用地面积为312亩,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建成现代化厂房5栋、配套宿舍楼4栋、产业孵化楼1栋、综合楼1栋。园内企业可享受福建省、福州市、国家高新区、福州新区、福州自贸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可享受"一企一策"政策,支持企业个性化发展。

  信创产业园位于福州国家高新区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内,南连旗山,东邻大樟溪,生态环境优美。园区辐射大学城、福州中心区、马尾港长乐机场,与福银高速、罗长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机场高速相连,周边均接临城市规划路,同时拟建轻轨3号线站台与公交首未站位于信创产业园西北角,具备突出的人才优势与经济文化优势。

  二、1-5#厂房待出租标的及租金一览表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三、产业孵化楼及综合楼待出租标的及租金一览表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四、入驻政策

  (一)信创企业的认定条件: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福州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信用状况良好、实行独立核算,入驻福建省信创产业园区的信创产业企业。

  (二)培育奖励类:对年产值超1亿元或租用园区 5000 平方米及以上楼宇、房且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未出现违约等情形的企业,按实际租赁使用信创产业园生产经营用房面积补贴租金,补贴模式按财政补贴及信创产业园补贴组成,双方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 10 元/平方米/月。单个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为 5000 平方米,期限两年,其中,财政补贴 50%(最高不超过 5 元/平方米/月)。企业享受租金补贴期内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企业若转租他人使用,政府有权收回全部财政租金补贴。

  (三)成长奖励类:

  1、新增纳统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 35 万元。

  2、全年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速 3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3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每季度产值同比增加 3000 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奖励 2 万元,每季度产值同比增加 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 3万元。

  4、全年产值 10 亿元以上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四)平台奖励类:

  1、专精特新奖励

  (1)对经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福州市奖励的基础上,我区再按市级奖励金额的 50%予以配套奖励。

  (2)对经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福州市奖励的基础上,我区再按市级奖励金额的 50%予以配套奖励。

  2、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对首次通过、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下(限额以下)企业,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奖励。

  (2)对首次通过、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

  (3)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万元奖励。

  (4)对首次上规模(上限额)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 万元奖励。

  (五)投资引资类

  引进信创产业相关企业且当年(引进后的自然年)在高新区缴纳的税收实际入库部分达 1000 万以上或两年达 3000万以上的,按当年地方贡献 2%进行奖励,此项奖励享受两年。

  五、联系方式

  1、地址:福州国家高新区尧溪路3号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2、招商热线:0591-62339993 18106065352

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

  (福建省信创产业园区俯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