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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单位带头践行移风易俗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7-09-21 09:54:34  

机关各处(室)、市招商服务中心:

  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文明单位带头践行移风易俗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倡导和培育文明健康、厉行节约的社会风尚,作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局干部职工要带头践行移风易俗要求,在“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倡导喜事简办,树立新型消费观”等方面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同时做到“六个带头、六个严禁”:

  一、带头遵规守纪,严禁违规操办或违规参加婚丧 喜庆活动;

  二、带头节俭戒奢,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高攀比、比阔气;

  三、带头廉洁自律,严禁借机敛财,或收受和违规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四、带头克己奉公,严禁违规占用公共资源,或侵 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

  五、带头崇尚科学,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六、带头弘扬正气,严禁发生伤风败俗行为或助长不良风气滋生蔓延。

  专此通知

  机关党总支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