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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09: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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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投促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8]16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5〕56号),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各县(市)区招商引资绩效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方案,组织拟订全市产业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维”项目总牵头、总协调、总推进;负责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市投资指南、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承担重要投资客商的接待工作。

  (四)加强招商投资环境建设,负责协调解决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诉事项,协调重大项目的推进,促进项目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运作方式。

  (五)负责与境内外招商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交流;负责全市招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及招商信息的网上发布。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创新用人机制。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市招商服务中心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投资促进局

全额拨款行政

28

24

市招商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投促局主要任务是:以“招商2017”为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全力以赴促成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我市,努力为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做出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招商,进一步延伸福州制造产业链;

  (二)抓住龙头,加大招大引强工作力度;

  (三)开展多种形式招商活动,不断拓展招商体系;

  (四)进一步开展联动招商,建立健全招商工作机制;

  (五)加强境外招商,同时注重培育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和返程投资;

  (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例会决策部署,加强协调、督查工作力度;

  (七)加强学习,提升思路,开拓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八)创新机制,加快转变招商选资方式;

  (九)不断完善局党组和机关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年初结转和结余72.38万元,本年收入1090.58万元,本年支出1088.1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83万元。

  (一)2017年收入1090.5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63.45万元,增长31.8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090.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088.1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02.12万元,增长38.4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94.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2.31万元,公用支出52.69万元。

  2. 项目支出393.1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88.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2.12万元,增长38.4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1301)427.3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4.00万元,增长24.4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302)370.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4.44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是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加重,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事业运行(2011350)114.3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2.29万元,增长58.68%。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四)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011399)13.1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该支出项目。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84.5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4.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经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未设置该项级科目。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7.6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经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未设置该项级科目。

  (七)住房公积金(2210201)37.2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60万元,增长25.64%。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人员提任以及公积金基数改变。

  (八)提租补贴(2210202)10.9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人员提任。

  (九)购房补贴(2210203)22.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59万元,增长41.55%。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人员提任以及购房补贴基数改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4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79万元,同比下降29.9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7.21万元,主要用于局领导出国(境)进行招商引资与相关调研、考察等业务。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7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34%,主要是:我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进行招商引资的任务加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和91.05%,主要是:完成公车上交工作,仅留一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相应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4.93万元。主要用于“三维”项目客商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1批次、接待总人数188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27%,主要是:我局不断加大“三公”支出经费控制力度,严格接待审批制度,2017年接待支出相应下降。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4.48%,主要是:职工食堂补助调整至“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同时公务交通补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应开展绩效自评的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