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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产能坚决去除 六项任务合力完成 《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解读之一

来源: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6-11-16 16:25:39  

  部分产能矛盾突出

  “《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明确提出去产能的具体目标。这是福建基于我国经济发展整体阶段、环境上的认识,也是自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的现实要求。”日前,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转型,我国生产供给能动性大大提升,在较短时期内商品由普遍供不应求转为供大于求。但由于计划经济习惯思维及经济转轨过程市场制度不完善,部分行业出现了失衡性、结构性的产能过剩。特别是一些产能总量大、资源消耗大的行业,产能利用率不断下降,过剩严重。其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域结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

  “产能严重过剩加剧了行业恶性竞争,行业亏损面持续扩大,生产要素瓶颈矛盾突显,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同时,一批企业停产和关闭使银行不良资产上升,失业员工增多,危及产业发展及国家金融安全,影响了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化解过剩产能,将促进经济由粗放式的外沿扩张向集约型内涵发展模式转型,对避开“中等收入陷阱”、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正面而又积极的影响。

  从福建市场供求关系来分析,又面临着什么情况?

  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认为,长期以来,我省钢材、水泥、煤炭等都需要从省外调入,多数行业表观上产能过剩现象不明显。但钢铁、煤炭、水泥、船舶、造纸、石材、纺织、化肥等行业,由于受到全国范围内行业总体态势的影响较大,其中一些产品低端、经营粗放、竞争力低下的生产企业,仍然有着突出的结构性问题。“这部分产能,须坚决去除。”

  比如,钢铁行业当前产能利用率仅为65.2%,其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及生产装备规模不大、产业集中度不高、中频炉等低端设备仍有所存在、“僵尸”企业退出面临诸多困难等;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则不足六成,其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主要是煤矿资源规模小、开采成本较高,在全球能源价格持续低迷、全国煤矿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煤炭生产成本价格倒挂。

  根据《总体方案》的部署,我省确立了去产能的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钢铁行业要压减粗钢产能445万吨,全省产能控制在3500万吨/年左右。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彻底取缔未配备LF炉等精炼设施的中频炉、工频炉等炼钢产能。

  同期,煤炭行业将压减产能480万吨/年左右,退出煤矿70处,全省煤炭产能控制在1900万吨/年左右。全面淘汰国家确定的13类关闭对象,关闭不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条件和开采工艺落后的煤矿。

  此外,对船舶、水泥、造纸、石材、化肥、纺织等行业,主要通过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退出一批转型升级无望的低端低效产能,发展中高端产能。

  明确任务多点发力

  “去产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针对性的多个举措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我省已经确定去产能的六项主要任务,分别是严禁新增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过剩产能、引导产能过剩行业转型提升、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以及加强产能对外合作。

  严禁新增过剩产能方面,将严禁违规建设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此类项目不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船舶行业严格执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确保项目建成后产能总量减少或不增加。

  淘汰过剩产能方面,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达标无望的项目及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清退。加大无证违法生产企业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地条钢”等无证生产。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装备、工艺和产品,实现应退尽退。

  引导行业转型提升方面,鼓励钢铁、煤炭等行业压减去除低效产能。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停产、半停产及竞争力差而转型升级无望企业主动退出。鼓励钢铁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增加特种钢、优质钢等中高端产品供给。引导长期无订单、处于停产半停产的船舶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向钢构等相关行业转型。支持优势水泥企业推进联合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

  处置“僵尸企业”方面,对已停产、半停产、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僵尸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债务重组、关闭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出清,稳妥实现退出。对解困有望的企业,通过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走出困境。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对无力转型提升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化解不合理产能。

  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支持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推进兼并重组,优化产能布局。支持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新兴产业优势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扩展和补齐产业短板,并购重组创新型企业,提升创新优势,培育壮大增长新动能。引导船舶、电机、工程机械、造纸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兼并重组省内一些目前生产经营困难但具备较好基础的民营企业,实现企业脱困发展。同时,简化兼并重组过程中的行政审批,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加强产能对外合作方面,通过海外项目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境外项目+出口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引导企业实施产能梯度转移,支持优势产能向对口帮扶地区转移,提升产能合作水平。

  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上述任务落实到位,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并落实我省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相关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去产能行业企业分类施策,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供地管理,建立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举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社会监督;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则,分类指导企业细化和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据了解,省政府将每年开展去产能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将通过专门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力度,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谢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