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 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党总支、招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精神,根据《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文明委〔2018〕7号)任务清单,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行动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关于
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
劝导志愿服务行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精神,根据《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文明委〔2018〕7号)任务清单,我局现制定如下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行动方案》:
一、服务时间
2019年11月20日、2020年1月10日(上午8:00-9:30,下午5:00-6:30)
二、服务地点
北二环华林路口
三、服务内容
1.协助交警、交通协管员,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闯红灯、按道行驶、有序通行;
2.宣传引导行人和车主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自觉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3.为突发状况的行人和车主提供应急救助。
四、服务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是弘扬我局志愿服务精神,促进人们不断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彰显文明单位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志愿者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本次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2.加强沟通,营造氛围。志愿者要以自身的规范行为和良好素质劝导其他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遵守遵章守法、文明礼让的城市交通氛围。
3.统一标识,展示形象。志愿者在开展交通文明志愿劝导时,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行举止文明,并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标识(红帽子、红马甲等)。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志愿活动时不得拉横幅摆拍;
2.局志愿队统一做好参加服务活动人员的外出请假手续,参加服务活动人员拍摄现场活动照片以备报道信息之用(联络人:肖国升,电话:18559919956)。
附件:“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
服务行动排班表
附件
“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
服务行动排班表
2019年11月20日 (周三) | 8:00-9:30 | 上官连海 | 2020年1月10日 (周五) | 8:00-9:30 | 郑晖 | |
江豪 | 林小凤 | |||||
颜敏敏 | 余雪芳 | |||||
余文 | 殷传智 | |||||
17:00-18:30 | 侯雅凤 | 17:00-18:30 | 叶晨晖 | |||
缪海霞 | 余佩珉 | |||||
金倩倩 | 肖丹 | |||||
吴斌灿 | 陈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