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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8 16:52:20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福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福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福州以新发展理念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实施做大做优做强省会战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时期。为加快推进福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形势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福州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我省、我市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十四五”期间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分别获得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肯定;我市作为“2018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良好的地方”“2019年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连续两年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我局连续两年获评市政府绩效考评优秀等次,2019年度跃居市直监管与服务类政府工作部门第一名;连续三年在市直部门综治考评中获评优秀;被评为全市首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先进集体”。

  ——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探索“证照分离”、企业开办“六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零延时、零费用”刻章服务等改革,市本级及部分区域已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小时,各县(市)区已压缩至1个工作日。开办企业“耗时”评价指标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满分并位居全国首位,成为全国最佳表现;福州创业环境客观评价得分(主要反映开办企业方面)位居全省第一;市场主体总量突破80万户,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质量强市建设成效显著。中国质量奖实现零的突破,在全省各设区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连续获评A级。“十三五”期间,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6项、国家标准169项、行业标准78项、地方标准102项、团体标准27项,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8个,2项标准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2项标准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全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30项,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市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动福清市成为全国首个能够直接办理“3C免办证明”的县(市)区。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不断深化。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知创福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7个工作站,全国首创“知识产权贯标+专利导航”双培育、营业执照与商标注册证同步变更、知识产权志愿服务挂点等机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194家,推动88家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评议,培育133家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促成159家企业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额度48.23亿元,46项专利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159件,连续十年位居全省第一,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23.377件,有效商标注册24.67万件,地理标志商标29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件,全市创新动力强劲。2020年度,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入选全国标杆,其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知识产权全面保护”两项分别列入全国和东部区域最优表现,我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工作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

  ——市场竞争秩序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对各类侵权假冒违法活动开展严格排查,全面净化市场环境。顺利完成市场监管公众诉求热线及平台整合,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双号并行”工作。探索建立线上线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力推动ODR(在线消费纠纷调解)企业高质量增长,建设ODR企业103家,全省首个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在罗源县松山镇成立。“十三五”期间,处理12345市民诉求共计16031件,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99%以上。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5.8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79.79万元,辖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共办结市场监管违法违规案件21852起,累计罚没35666.85万元;知识产权案件量年增长率达184.6%,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查办的“食用油案”“美乐莲案”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领导的肯定,执法支队获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市场安全底线始终严守。连续20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治理“餐桌污染”“五类产品”主要项目抽检合格率持续高于治理指标要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中向好。2018—2020年,我市在省对设区市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食品安全满意率指标采集中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网络餐饮“e治理”获评2019全国餐饮安全治理十大创新举措、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政府类十大优秀案例”、“第三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一等奖”,“精准化市场监管预警”体系构建获评2020年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政府类十大优秀案例”。2016年7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期验收;2020年,全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培训班在我市召开。探索“互联网+电子处方应用”综合管理,率先出台市县两级“两品一械”监管工作事权划分意见,出台支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连续三年在“药品安全满意率”全省指标考核中排名第一。在全省率先开展特种重要事项“清网行动”、高风险企业“专家会诊”服务和电梯物联网项目建设,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检率、作业持证率、隐患整改率均位居全省前列。“气瓶充装AI智管系统”荣获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典型案例(唯一特种设备案例),并在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书面交流。加强对工许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我市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高于97%,在全省名列前茅,“十三五”期间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市场监管体制持续完善。市场监管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实现由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转变。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为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智慧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有力加强,法治制度持续健全,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期。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统一开放、畅通循环提出了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必须要有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为基础,要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保障,这对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机制提出了新挑战。与此同时,我市市场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市场主体活力还需要进一步激发,市场秩序还存在一定突出问题,消费安全保障相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差距,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制约着监管效能提升,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福州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形成高效、创新、优质、安全、有序的大市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以服务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为主题,以落实强省会战略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重点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立足“大市场、大服务、大质量、大监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优质服务、创造保护运用、质量提升、安全大市场、有序大市场、现代化市场监管六大体系,加快推进福州市场监管现代化,为全力服务和保障福州市在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福建篇章中当龙头、走前列、作示范发挥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

  ——坚持创新引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市场监管更新升级,创新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多运用市场化方法、社会化办法、现代化技术监管市场,促进民生保障,纠正市场失灵。

  ——坚持法治建设。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之融入到市场监管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实现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统筹协同市场、政府和社会等各方力量,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等各种手段,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三、主要目标

  ——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准入制度性门槛进一步降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更加便捷;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妨碍公平有序市场行为有效遏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挖掘创新动能,推动知识产权进一步提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和服务体系全面夯实,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更加紧密融合,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提升质量水平,推动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第一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融合发展,质量技术发展和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中高端产品供给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升,福州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

  ——严守安全底线,推动市场安全进一步向好。“四个最严”得到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放心市场消费环境逐步形成。

  ——维护公平秩序,推动市场治理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严查扰乱市场秩序各类违法行为,影响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市场秩序始终保持良好态势,企业更加重视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市场逐步实现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市场监管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一、权威、高效市场监管机制逐渐定型,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智慧化监管手段覆盖市场监管各领域,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初步形成,基层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显著提高。

  第三章重点任务

  一、围绕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优质服务体系

  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强化公平竞争,健全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政策措施,促进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推动市场主体扩容提质,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充满活力的力量载体。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营商活力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并不断巩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探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证”改革,持续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优化名称登记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有序承接国家、省下放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审批服务便民高效。支持和鼓励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试点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跨片区通办”及“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需办理的行政许可、认证、检验检测等管理措施,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2.加速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注销制度的容错机制,实现各部门简易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时间至20天。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的工作思路,配合省局探索建立休眠企业继续制度与恶意休眠企业预警机制,允许商事主体根据形势变化提出休眠申请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

  3.不断推进市场准入平等。积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非禁即入”,着力破除市场准入中的各种隐性壁垒。配合省局进一步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信息,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限制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和注册地,不得为企业跨区域前移设置障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4.大力深化福州都市圈市场监管领域合作。继续推动福州都市圈四市一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更广泛的政务服务交流与合作,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强化业务协同,丰富办事渠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摸清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将市场监管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更多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跨地区通办,不断拓展延伸覆盖面。加强与“福州都市圈”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互访互动、磋商合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先行先试,推动福州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同城化同家园,有力支撑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果,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织作用,推动市直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指导各县(市)区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

  2.提升公正监管能力水平。推进全市区域内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制定实施全市市场监管执法跨区域办案协作指导意见,形成监管联动和执法互助格局,推动区域市场加快实现一体化,促进不同地区实现协调统一监管。

  3.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以及关系民生、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持续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重点推进建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

  (三)创新市场监管服务,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持续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打响市场监管“倾情服务、马上就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广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统一线上线下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完善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加强与“e福州”APP、商业银行合作,推动个体工商户登记更加便捷高效探索,推进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互信互认,更好地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推动更大范围业务审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完善“异地代收代办”模式。

  2.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贴近市场优势,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制度,提高支持政策集成效应。坚持问题导向,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出质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各级个私协会指导,支持各级个私协会当好政策法规普及者、深化改革推动者、能力素质提升者、党的建设组织者,切实履行扶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职责,指导开展政策法规普及活动和良好营商环境创建活动,畅通政商沟通渠道,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3.积极服务我市广告产业发展。推进广告设计服务行业发展,引进具有全国性服务能力的大型广告企业。引导广告设计行业模式创新,促进新媒体与传统广告业融合发展,拓展智能广告、精准营销等服务领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或知识产权的互联网广告龙头企业。以大型广告企业为主干,以专业化程度高的中小广告企业为基础,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广告产业体系。发挥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集聚作用,推动园区规范发展。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活动,提高广告活动主体对公益广告的贡献程度。

  二、围绕知识产权强市,构建创造保护运用体系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基本保障作用,促进市场可持续高效发展,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技术调查官”支撑制度,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发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共建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快速对接处置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

  (二)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福建分中心、“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落地优势,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能力。积极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县区、产业(工业)园区广泛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打造“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范式,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增加公共服务接入事项,提高服务标准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工作,培养一支能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方法的高质量管理队伍,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专员队伍达到千人以上规模。

  (三)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计划,培育一批高价值和核心领域专利。优化知识产权运营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开展专利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等工作。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鼓励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搭建普惠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强化银政企对接机制,鼓励支持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专项资金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进一步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联盟、专利标准化、专利投资入股、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工作。

  (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扶持政策,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规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通过产业数据和专利数据融合分析,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一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领航计划”在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等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中的作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企计划,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一流企业。落实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政策,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管理能力。加大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激励模式,多渠道、多样化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开展各级专利奖评选和推荐,提升品牌价值。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构建质量提升体系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推动质量提升,更好发挥对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服务支撑作用,大力推动“福州制造”向“福州智造”“福州创造”转变,不断扩大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加快形成先进优质大市场。

  (一)持续深化质量强市战略

  1.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实施“优质制造”工程,开展区域质量品牌申报创建活动。引导各类企业(组织)争创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医疗、教育等各类各级政府质量奖。推动福州鱼丸、福州茉莉花茶等地方特色产业品牌高质量发展。

  2.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推进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每年公益培训150—200名企业首席质量官,到“十四五”末累计公益培训约2100—2400名企业首席质量官。

  3.完善质量激励措施。制定《福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健全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相关制度。推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持续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鼓励引导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推进服务业品牌化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至“十四五”末,重点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预期目标82%。

  4.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以“质赢天下 福泽九州”城市质量精神为引领,持续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编印《福州市小学生质量安全知识读本》,组织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质量知识普及,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1.构建多层次的标准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市委组织部将标准化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增强标准化意识,强化标准化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强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探索建立市级标准化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行政管理人员三位一体的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和引导福州市高职院校将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采用“专业+标准化”的模式,培养既有专业背景又具备标准化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2.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紧贴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和强省会战略的目标任务,引导和培育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与政府专业标准化研究机构互为补充,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有力推进“标准化+”行动,为新兴产业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加快研制传统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标准,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工业(产业)园区地方标准研制,健全完善工业(产业)园区标准体系;加大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旅游经济、闽都文化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全面提升“福州标准”水平;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50项;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发展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50项;全面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凸显标准化示范引领效应,推广应用经验成果,充分彰显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

  3.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建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标准化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主抓”的管理模式,推动各行各业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探索开展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将创新成果、管理经验转化为标准,助力软件园打造“中国数谷”,进一步发挥福州市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示范窗口作用;开展科技创新、专利申请、标准转化、产业发展协同机制研究与实践,加强相关标准研制;推进地方标准改革,优化地方标准流程,着力打造符合福州自然条件、地方特色、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地方标准。

  (三)深入优化质量基础设施

  1.加强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建设。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各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计量行政监管需求,重点建设医疗卫生、安全防护、贸易结算、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食品及农产品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稳步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举办计量业务培训,组织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授权计量技术机构及建标企业技能比武,促进计量监管人员和计量检定检测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强化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突出民生计量等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计量秩序。依托福建省计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逐步实现网络备案,进一步加大强检计量器具线上报检力度,建立健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追溯体系,提高计量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省计量院的优势和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计量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活动,切实解决企业质量提升和实际生产中的测量测试问题和需求,充分发挥计量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引导企业通过加强测量(计量)管理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节能降耗等方面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诚信计量制度建设,引导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

  2.培育发展认证检测服务业。推行认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证后监管、行业管理信息共享的工作协调机制,打通认证检测与信用管理、资质审批数据壁垒,实现实时、自动、准确采集认证检测结果信息。有序推进认证检测机构健康发展,支持市内重点认证机构发展壮大,打造若干国际国内一流的认证检测机构。

  3.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管理标准和方法全领域延伸。推广应用绿色产品认证,积极推进统一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标识工作,探索水产品无抗认证。围绕福州新兴产业鼓励应用新技术创新认证标准规范技术,推进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产品高端品质认证。健全服务认证体系,鼓励认证机构开展服务认证示范和第三方认证,探索城市社区服务认证,推动养老服务认证和物业服务认证,加大生活性服务业认证推广力度,拓展认证覆盖面。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进企业导入各类管理体系并开展认证工作,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不断增强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积极对接省局统一建设的“闽质通”公共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

  4.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加强对实施告知承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面落实检验检测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考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信用水平、群众投诉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加大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食品监测等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依托检验检测移动APP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通过检查儿童用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组织,核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

  四、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安全大市场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打造安全放心市场环境。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省会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持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责任约谈机制、年度报告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调度制度、创建考核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理清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研判潜在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食品生产风险排查,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治理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应用,加强食品销售环节溯源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追溯主体和追溯品种的覆盖面。到2025年,预包装食品全面实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食用农产品在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重点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和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实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品一码”主体录入率从99.01%提升到99.71%。依托省级食品追溯平台,优化市级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云平台(食品流通),提升食品销售环节追溯信息完整性和准确度。继续推进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计划,实现小作坊普查建档率达100%,小作坊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力争实现全省学校(含幼儿园)“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小学及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100%。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到2025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监测批次数量高于每千人5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提升隐患排查发现率和风险防控覆盖面,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与协作,加强食品抽检信息公布与共享。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规则制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坚决守住药品、化妆品安全底线,继续落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职责;积极支持、推动、落实福州市医药产业高质量超越发展政策,持续实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发展举措,促进药品零售经营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药品零售连锁率;不断提升药品检验监测技术保障能力,稳定提高抽样检测数量和覆盖面;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智能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化妆品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建成福州市市级药品、化妆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机构和队伍。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持续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单位实施使用质量管理办法。通过普法宣传,提升监管相对人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引导企业坚守道德底线,强化质量管理,保障产品安全。支持发展现代物流发展壮大。推动产业营销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之间的整合,壮大产业规模,形成集团效应和现代物流配送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健康产业政策研究。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促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发展,推动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构建“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推动本辖区三级医院分批次建设国家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推进中国医院药物警戒系统的普及工作,督促哨点医院借助CHPS系统,探索不良反应监测模式,推动报告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借助预警系统的技术优势,强化对风险早期预警,确保产品风险早发现、早沟通、早处理。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和涉及民生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公用燃气管道、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问题整治和执法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推进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探索推广“保险+服务”“全包式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持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进特种设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试点打造一批服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锅炉节能环保检测和特种设备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应用精品工程,提升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引导特种设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技术进步,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全面提升。大力开展安全监察员全员培训和达标活动,实现“专业工作、专业队伍、专业监管”。

  (四)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三项制度改革落地,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产品质量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水平深入推进保安全提质量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充分运用产品质量安全综合集成智慧监管系统,夯实基础工作。持续推进高风险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市级监督抽查,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儿童学生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实施精准监管。在加强监管的各个环节通过召开产品质量提升帮扶会、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质量体检”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解答、质量问题诊断等服务和检验检测技术帮扶,推动企业产品质量拉高线。严格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监管合力。加强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召回管理,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措施,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工业产品合格率平均不低于95%,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围绕重点领域监管,构建有序大市场体系

  坚持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整治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解决影响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促进市场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持续推进“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等体制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网络监管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网络市场服务,形成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合力。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强化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间协作配合,提升网络交易各领域市场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定向监测,以社会群众关切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格线索处置,切实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手段在线上监管中的应用,提升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质效。积极开展对新产业、新业态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等创新机制。运用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创新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理念模式和工作举措,探索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努力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网络市场治理格局,构建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二)加强广告监管

  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持续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一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违法广告。配合网信办等部门,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相关广告活动监管。探索推进户外广告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提高广告智慧监管水平。建立违法广告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广告监管效能。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完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三)加强价格监管

  加强百姓关心、企业关切、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价格收费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和舆情动态,积极防范价格异动风险,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建立违规收费问题反馈机制,落实收费清理规范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重点领域涉企收费。

  (四)加强线上线下市场突出问题整治

  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一体化管理,加大对成品油、儿童用品、消防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及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抽检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加强重点市场整治,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假冒伪劣顽疾。

  (五)强化市场综合治理

  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高压严打态势,通过实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文明城市测评等,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网络传销监测、分析研判和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能力。创新直销监管方式,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领域和行业,持续开展教育培训、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开展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积极引导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提高经营者合同法律意识,促进形成诚实守信市场氛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坚决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加强文物市场监管、旅游市场监管,依法加强拍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有序。

  (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1.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完善消费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价,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警示。挖掘12315平台海量数据,区分行业分类和区域,结合质量强市、网络餐饮e治理、食安创城等专项治理开展数据分析,为市场监管提供精准决策。

  2.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综合治理,推进“诉转案”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防“以调代罚”现象。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消费者维权后的“二次伤害”。定期对投诉举报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指导,促进执法办案与12315投诉举报数据应用的有效互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小额纠纷程序行政指导,实现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快速办理。

  3.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不断规范12315热线服务标准,持续优化12315热线“双号并行”服务功能,拟定并完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处置贯彻执行意见。在部分地区试点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消委会“一会三所”消费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消费维权大格局。严格执行“八项标准”,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在“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推行承诺先行赔付制,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参与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组织开展“全国12315移动工作平台”用户体系建设,推进12315办理向移动端延伸,继续发展ODR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完善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协同联动机制。

  六、围绕市场监管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坚持系统监管、综合治理,完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努力建设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一)构建法治监管体系

  1.夯实法治基础制度。完善落实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把握好政府与市场、改革与法治、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推动制定有利于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健康发展的地方性市场监管法规、规章。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加强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和深化依法治理。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综合执法监管和专业执法监管,推动形成与统一市场监管相适应的执法模式。大力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层规范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融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融合培训力度,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执法人员交流调配,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3.优化监管事权配置。合理划分市场监管层级事权,明确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事权,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事权体系。综合考虑监管事权的风险范围、专业程度和监管资源,坚持下放监管权限和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确保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接得住、管得好。

  4.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市场监管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线索通报、案件查办、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深度融合,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信息链条。强化执法数据的分析运用,引导市场主体落实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指导其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理工作,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形成多元协同的社会共治格局,真正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持续探索完善“专案执法+小组执法”办案模式,充实执法骨干人才库,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执法联动机制。

  5.深化社会共治效能。完善“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发挥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支持开展信用评级和第三方评估。强化舆论监督,持续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督促市场主体在质量管理、营销宣传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

  (二)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1.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权限管理、统一入口管理、统一数据融合,为全局信息化提供统一基础性平台,涵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监管、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政务管理九个领域,推进市场监管的全方位全流程的数字化智能化。

  2.推进系统开发应用。充分应用国家局、省局的软件系统基础上,先行先试,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围绕提高“四大安全”监管效能、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气瓶追溯管理系统、气瓶充装AI智管系统、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餐饮安全e治理、信用监管、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移动执法监管等系统开发应用。

  3.推进数据资源建设利用。按照统一标准,回流汇聚省局系统数据和市局自建系统数据,建立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数据资源中心,推进跨部门的数据汇聚融合,丰富数据来源。充分分析挖掘数据资源,建立完善预警模型、信用评价模型,扩大风险监测范围,推进苗头性、靶向性监管,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基础性作用,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4.推动市场监管风险预警能力体系建设。以谋划预警平台的升级建设为切入点,做好数据归集整合、应用功能扩展等工作,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做好数据采集、存储、清洗、整合,实现纵向上下级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横向与农业、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互通,搭建全市市场监管数据中心。持续推进“数据+技术+业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以业务部门监管需求为导向,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违法违规行为,以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智慧赋能,构建解决实质监管问题的专题预警模型,拓展预警平台应用场景。完善风险预警评分体系,在开展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对食品生产、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特殊重点领域开展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为实施差异监管提供参考。

  (三)构建信用监管体系

  1.健全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市场主体公共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记于市场主体名下。整合市场监管涉企信息,实现信息“应归尽归”。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公示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自觉公示信息。

  2.健全信用约束激励机制。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依法修复信用并解除相应失信联合惩戒。

  3.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健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信用异常企业监管,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动态管理。

  4.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揽市场监管工作,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拓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打响市场监管系统“忠诚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新风正气福建“名片”福州篇章,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全市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科学素养、文明素质和专业精神,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加强协调联动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更多重视与支持,把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和财力统筹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确保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树立大局观念,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基础保障

  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行政管理人才、基层监管执法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完善各层次人才梯队,夯实市场监管人才基础。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大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实践锻炼,着力培养更多更高水平市场监管专业人才。统筹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推动人、财、物和教育培训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水平。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财力保障。

  四、加强应急宣传

  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制度,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联合主流媒体,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创新“监管执法+媒体监督”社会共治新模式,联合主流媒体签订社会共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高舆情线索处置力度,借力媒体监督,严执法、办实事,形成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社会共治长效工作机制,营造共治共管模式。

  五、加强组织实施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规划部署,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并落地见效。要落实好跟踪督查,建立健全绩效评估、项目清单、一线考察等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规划实施的进展成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要采取多种形式、依托多种渠道,强化规划宣传,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