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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措施

来源:福州市投促局  发布时间:2020-05-15 10:27:25  

  为推动我市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电产业聚集区,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拓展光电产业发展空间

  着力打造以晋安湖、旗山湖、东湖为载体的光电产业“三创园”,加大光电企业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形成光电产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晋安区、长乐区、闽侯县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光电科技平台建设

  1.支持建设“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加快光电子技术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强化科研支撑,提升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2.支持建设“福州大学中国兵器装备先进研究院”。筹建“纳米级数字图像传感器工程实验室”,加快新一代光电探测与数字图像传感器的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品成型,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科研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光电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光电产业融资支持

  1.设立福州光电产业发展基金,首期规模不少于30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控集团

  2.支持光电企业上市。优先推荐光电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全力跟踪服务报会辅导备案企业,推动条件具备的光电企业向证监会申报首发申请。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金控集团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光电产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供应链融资、线上自助贷款、信用贷款支持等方式,加大对光电产业项目的投入。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金控集团

  五、做好光电产业人才保障

  对引进人才在各类人才评选中优先推荐,加强与省外光电知名高校、光电人才集聚城市的合作交流,通过“榕博会”等形式,积极引进光电产业人才,为光电产业发展做好人才保障。加强本地相关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职业教育,通过校企合作、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光电产业人才,为光电产业发展提供用工支撑。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

  六、重大事项“一企一议”

  对光电产业重大项目,在设备采购、贷款支持、容积率,以及租金补助等重大事项,可通过“一企一议”的方式解决。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金控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七、其他事项

  以上扶持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