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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关于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7-10-23 09:12:47  

  9月30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榕政综[2017]1799号),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境外投资者来榕投资兴业、创新发展。

  《措施》对外资投资福州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同时对企业高层人才进行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实际到资的外资企业提供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在榕增资扩产的外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重大外资项目的引荐人实施奖励,实质引荐人最高奖励200万元;设立委托外资招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增强要素保障,加大外资项目用地支持;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壮大产业;加大科创支持,提升创新能力;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管理程序和外资项目备案或审批等手续,方便境外投资者来榕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