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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来源: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7-06-29 16:46:59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现就《意见》进行解读。

  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的意义是什么?《意见》指出,“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利于降本增效,拉动消费和就业。“互联网+流通”行动是流通领域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

  二、《意见》的重点任务有哪些?《意见》明确了7项工作任务。支持企业全渠道经营,大力发展体验消费,着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增强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影响力,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进程。鼓励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拓展智能消费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推广绿色商品,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着力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增加门店数量,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和生活品质。

  三、《意见》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意见》提出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落实“互联网+流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互联网+流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加大对流通领域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鼓励整合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指导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加快修订完善流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线上线下规则统一,健全批发、零售、物流、生活服务、商务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化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商家侵权假冒、虚假交易行为和平台企业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商务信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