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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省级产业招商行动计划书:含招商引资6种新模式!

来源:招商引资内参  发布时间:2018-08-29 10:49:45  

  广西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4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将招商引资作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一项重要标准,通过大开放、大招商,突破发展瓶颈,加快动能转换,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开放带动发展战略,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以产业链招商为主要途径,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招商资源,强力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大招商行动,以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新成效广泛集聚先进生产要素,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如期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开放招商。把招商引资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开放带动战略的重要抓手。积极对接先进生产力,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发展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创新型、开放型经济。

  2.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招商。以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为标准,通过产业大招商行动,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坚持高点起步,高位切入,瞄准前沿领域,发挥自身优势,精心选择重点产业,精确对接目标企业,精准开展务实招商。

  3.坚持目标导向,专业招商。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府强力推动,明确发展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把握产业特点,突出核心业态,拓展关联业态,关注衍生业态,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融资链招商,注重发挥各类专业招商主体的作用,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引导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不断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

  4.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招商。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全区重点突出、错位发展的产业大招商工作格局。鼓励有序竞争,注重发挥各地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向环境优、效率高、配套好的区域集聚。创新招商模式,积极探索集约节约用地、高效低耗招商引资新模式,注重引进高成长性企业,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投入产出效率。

  (三)行动目标。

  2018—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累计2.5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其中,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180亿美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5%以上。

  2018年,全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600亿元,增长8.5%。其中,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54亿美元,增长12%;商务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力争由负转正;战略性新兴产业到位资金增长15%。

  到2020年底,产业大招商“百千万”目标全面完成,即力争引进各类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形成一批千亿元产业集群,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累计突破2.5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占比由2017年的10%增加到15%以上。全区外来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实现质优量增。

  二、重点产业专题招商行动

  加快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名片工作方案(2018—2020年)》,立足我区特色优势,着眼新技术革命发展趋势,聚焦“三大三新”即大健康、数字经济(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六个重点产业领域,深入开展产业大招商行动,打破传统三次产业划分的局限,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强龙头为抓手、以补链条为重点、以聚集群为目标,通过实施重点产业专题招商行动,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以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开展大健康产业专题招商行动。

  加快引进培育大健康产业集群,深入开展现代农业、食品产业、旅游业、生物医药、文娱健身等专题招商活动,发挥广西生态人文优势,顺应我国消费升级新趋势,加快实施“双H”战略(即快乐与健康,Happiness & Health),重点引进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休闲运动、文娱动漫、健康食品、富硒农业、生物医药等产业项目,促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传统旅游业、文体娱乐、食品业、医药业相结合,培育“大健康、大养生、大文娱”跨界融合产业链,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我区产业优势与生态人文优势紧密结合。

  (二)开展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专题招商行动。

  围绕建设面向东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区域创新中心,加快发展以大数据为引领、以中国—东盟信息港为平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引进培育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北斗导航、语音图像识别等应用技术和新兴服务业态,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柔性显示、量子通信等新一代网络、电子信息设备及核心电子元器件等产业项目,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

  (三)开展大物流产业专题招商行动。

  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以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为目标,积极发展陆水空网有机衔接、现代物流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跨境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大物流产业。深入开展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等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海港、内河港、公路港、铁路港、航空港、信息港等物流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智能物流技术等产业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物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南向通道网络运营。结合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加快构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抓住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机遇,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促进金融要素集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四)开展新制造产业专题招商行动。

  贯彻落实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按照精深化、智能化、链条化发展方向,持续开展临港重化工、钢铁、汽车、工程机械、蔗糖、茧丝绸、木材精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专题招商,重点引进机器人、3D 打印技术、无人机、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项目,加快形成传统产业支撑、新兴产业引领、生产性服务业协同的现代化制造业体系。主动适应未来制造业智慧化、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业”行动,推动“广西制造”向中高端迈进。

  (五)开展新材料产业专题招商行动。

  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结合航空航天、核电、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新材料应用需求,大力发展高品质、高性能、高附加值、绿色环保新材料产业。重点引进铝精深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纳米碳酸钙、激光玻璃、环保建材等高品质非金属材料、石墨烯、高温超导等前沿材料产业及研发项目,发挥产地优势,提高制备能力。

  (六)开展新能源产业专题招商行动。

  加快发展以节能环保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大力开展环保节能产业、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高效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技术应用、节能技术、环境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等产业项目,优化能源结构,加快绿色发展步伐。

  (七)开展向海经济专题招商行动。

  全面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造好向海经济”重要指示精神,充分释放海的潜力。结合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专题招商,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努力拓展蓝色经济空间,重点引进现代渔业、滨海旅游、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以及海水利用和海洋能源开发等产业项目,引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基地,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经济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产业招商研究。

  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各设区市、县(市、区)、园区行业产业分布特点、发展短板和需求,统筹研究解决全区层面带有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帮助相关市、县(市、区)、园区开展产业大招商工作。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要会同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科学制定《广西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形成正面鼓励、负面清单和激励惩戒相结合的招商引资产业引导机制,为全区深入开展产业大招商行动提供指导。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条件,选择1—2个重点产业深入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资研究,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重点产业。各设区市、重点园区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着力打造1—2个特色产业集群,制作“产业树”,绘制“产业链全景图”,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精准开展产业大招商活动,避免产业雷同、无序竞争,努力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二是要明确重点区域和目标企业。要围绕重点产业,制作“产业招商地图”,精心选择目标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精准开展对接洽谈,瞄准主要投资来源地开展重点招商。三是要明确产业布局。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主动引导投资向规划的区域集聚,培育打造产业集群。四是要明确重点措施。围绕产业引进和“建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深入查摆分析,采取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克难攻坚,实现产业招商大突破、大发展。

  (二)精心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创新开展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系列投资促进活动,全力打造“两会”广西开放招商核心品牌,扩大“两会”主题框架下投资促进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努力提升柳州汽博会、桂林旅博会、梧州宝石节、玉林药博会、贺州石材碳酸钙博览会、中越国际商贸旅游博览会等区内重点展会平台的知名度,将产业大招商行动作为上述六大展会的重要内容,精心策划专题招商活动,吸引专业客商开展精准洽谈。

  (三)深化重点区域投资合作。

  加快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承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深化智能制造、电子信息、专业服务、健康产业等领域投资合作;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地区,以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为重点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对接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北斗导航、跨境电商、健康休闲等为重点深化投资合作;加大欧美等发达国家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生物医药、机器人、3D 打印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性能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吸引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入桂投资。继续筹办好“2018跨国公司暨世界500强八桂行”等系列重大招商活动,选择一批具有拉动作用的目标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精准引进,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围绕国内外重点投资来源地,加快构建全球化招商引资网络。按照“条件成熟一处,洽谈成立一处”的步骤,设立驻境外投资促进联络处或代表处,深入开展驻点招商、委托招商,进一步提升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四)加快引进培育产业集群。

  坚持把重点产业园区作为产业大招商的排头兵和主阵地,突出抓好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别(国际)、跨境合作园区、跨省产业合作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不同类别,组织开展特色园区重点产业系列专题招商活动。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要坚持引高引新引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以亩产论英雄”理念,做好产业链垂直整合,争当“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表率,着力打造一批千亿元甚至万亿元级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五)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一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招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精准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每年至少单独或联合开展一次专题招商活动,切实推动各行业、各系统产业大招商工作。二是强化中介招商。加强与商(协)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招商机构合作,利用其在境内外广泛的资源渠道优势,开展重点产业招商。三是强化以商招商。发挥企业的资源和信息优势,广泛开展企业为广西营商环境代言活动,大力开展以商引商、以企引企。四是强化引智招商。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实施创新人才引进工程。引导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深入开展汇商聚智等引资引智活动,鼓励发展创客空间、产业孵化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平台,完善人才引进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推动和服务产业大招商、大发展。五是强化投资基金招商。鼓励各地积极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和引进各产业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各地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投资,重点支持产业项目投资,积极引进培育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六是强化产业链金融招商。密切政银企产业协作,抓住我国金融领域扩大开放、放宽或取消金融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机遇,加强与国内外投行、基金公司等机构合作,通过引进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政策吸引一批高质量产业招商项目。

  (六)高标准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亲商安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企沟通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平台的作用,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效率,不断提升我区投资便利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产业大招商行动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力行招商、率先垂范。各级投资促进委员会(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加强对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领导和协调指导,建立“自治区引导、设区市推动、县(市、区)落实”的产业大招商工作推进机制。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产业大招商行动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要牵头组织开展全区性重点产业专题招商活动,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开展涉及多个重点产业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自治区层面产业大招商行动的日常协调、情况汇总、问题梳理、督促检查等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编印《招商要报产业大招商行动信息专刊》。各设区市、自治区直属园区每季度要及时向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产业大招商行动进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产业大招商行动工作总结。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设区市、自治区直属园区要立足实际,找准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的突破口,加强组织协调,制定产业大招商行动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招商责任,强力推动本辖区、本园区产业大招商行动。各县(市、区)、产业园区是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产业大招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级投资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推动产业大招商工作的强大合力。因机构改革部门名称、职能调整的,相关任务由调整后相应的部门承担。

  (三)强化考核奖惩。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年要对全区产业大招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自治区绩效办要把产业大招商工作纳入设区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和相关区直部门绩效考评,制定完善产业大招商行动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按照绩效考评制度和《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兑现考评奖惩。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产业大招商行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我区的发展优势、招商成效和典型经验,为产业大招商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治区将通过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现场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展示招商成果和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大招商中的典型经验。

  (五)强化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区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策划包装培训,提升项目策划包装水平。各级要加强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增加项目前期经费,组建专家智库,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项目策划提供智力支持。

  (六)强化政策支持。

  切实发挥结构性政策的导向作用,强化对重点招商引资产业的支持力度,自治区将结合《广西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鼓励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确保兑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