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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8-01-30 10:31:53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5〕56号),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各县(市)区招商引资绩效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方案,组织拟订全市产业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维”项目总牵头、总协调、总推进;负责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市投资指南、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承担重要投资客商的接待工作。

  (四)加强招商投资环境建设,负责协调解决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诉事项,协调重大项目的推进,促进项目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运作方式。

  (五)负责与境内外招商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交流;负责全市招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及招商信息的网上发布。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创新用人机制。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市招商服务中心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投资促进局

全额拨款行政

28

24

市招商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州市投促局主要任务是: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好“三维”项目对接推进、和党风廉政、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招商,进一步延伸福州制造产业链;

  (二)抓住龙头,加大招大引强工作力度;

  (三)开展多种形式招商活动,不断拓展招商体系;

  (四)进一步开展联动招商,建立健全招商工作机制;

  (五)加强境外招商特别是对台招商,同时注重培育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和返程投资;

  (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例会决策部署,加强协调、督查工作力度;

  (七)加强学习,提升思路,开拓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八)创新机制,加快转变招商选资方式;

  (九)不断完善局党组和机关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006.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及市招商服务中心工资调整与在编人数增加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6.7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06.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1.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03万元,公用支出87.15万元,项目支出376.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6.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及市招商服务中心工资调整与在编人数增加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1301 行政运行(商贸事务)400.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11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376.2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三维”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和招商服务业务工作,以及办公楼租金、物业费和聘用人员支出。

  (三)2011350 事业运行(商贸事务)109.31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招商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四)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养老保险费用。

  (三)2210201 住房公积金41.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210202 提租补贴11.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五)2210203 购房补贴19.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8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19.4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进行招商引资工作。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56.37万元。主要用于兄弟单位接待、境内外客商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2018年度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预算说明2018年度福州市投资促进局部门预算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