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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来源: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6-11-16 16:25:39  

  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中央就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我局对其中的指导意见作简要解读: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创新探索;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产业建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市场主导。二是分类施策,探索城镇发展新路径。大城市周边的重点镇,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培育成为休闲旅游、商贸物流、智能制造、科技教育、民俗文化传承的专业特色镇。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三是突出特色,打造产业发展新平台。要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特色,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实现特色产业立镇、强镇、富镇。四是创业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特色小(城)镇发展面向大众、服务小微企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平台。集聚创业者、风投资本、孵化器等高端要素,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的耦合,推动形成一批集聚高端要素、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特色鲜明、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小城镇。五是完善功能,强化基础设施新支撑。加强小城镇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改善交通条件。六是提升质量,增加公共服务新供给。要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布局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提高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七是绿色引领,建设美丽宜居新城镇。保护城镇特色景观资源,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构建生态网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溯源倒逼、系统治理,带动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八是主体多元,打造共建共享新模式。要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鼓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城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九是城乡联动,拓展要素配置新通道。促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城镇资金、信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十是创新机制,激发城镇发展新活力。要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鼓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通过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