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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应生态省建设 福建力推新能源汽车八大措施落实落地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9-29 11:29:03  

呼应生态省建设 福建力推新能源汽车八大措施落实落地

  9月25日,福建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会在福州召开。会议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福建汽车集团推出的福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推荐产品。李南轩 摄

  优化融资服务和创新商业模式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重大项目投资、技术引进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确定合理的授信权限和审批流程,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配股、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同时,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汽车金融、分时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领域。在公共服务领域,鼓励省内汽车及零部件龙头企业联合融资租赁金融机构,发展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等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新步伐;在私人使用领域,支持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商业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建设及运营企业通过采取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加快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

  《意见》强调,要加强规划引领,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汽车电子、电机、电控、轮胎、轮毂、玻璃及关键核心材料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通过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三电”等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研发机构来闽投资、合作、重组,培育壮大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以上,打造千亿新能源动力电池、电机基地,全产业链产值超1800亿元。

  再者,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投资,对当年新增地方级税收扣除企业已享受的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奖励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奖励后,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适当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投资。涉及省级财政分成部分,通过当年度年终结算给予全额返还,返还额不超过当年体制上解省级增量。其中厦门市奖励资金由厦门市承担。

  同时,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整合国内外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的,分别按照并购金额的10%和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