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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警动真格 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人上门通报劝诫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11-09 16:00:47  

福州交警动真格 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人上门通报劝诫

  民警上门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人进行通报、劝诫。记者 陈暖 摄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这一回,市民可要注意了。从即日起,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福州交警对相关违法人进行处罚后,还将“入家门、入单位”进行通报、劝诫,并签订规范承诺书,并要求所属单位对违法人加强教育管理。

  骑手过街闯红灯

  交警“上门通报”

  8日上午,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鼓楼交警大队民警联合鼓楼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前往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人家中或所属单位进行通报、劝诫,并责令单位负责人加强教育。

  10时许,民警来到卫前街开元新村郑某冰的住处,通报他近期骑电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当场进行教育劝诫后,郑某冰意识到闯红灯带来的安全隐患,签署了《非机动车、行人规范出行承诺书》,承诺今后做到文明出行。

  随后,交警根据违法行为单,来到树汤路一带,上门找到闯红灯的当事骑手杨某秋和张某菊。经民警劝诫,杨某秋和张某菊分别签下承诺书,表示今后出行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再也不敢闯红灯了”。

  “您好,我是鼓楼交警大队的民警,这里有一份违法记录单,闯红灯的是你吧……”10时30分许,民警来到朴朴超市西湖营业点,给外卖小哥张先生送来一张违法记录单以及一份《非机动车、行人规范出行管理教育承诺书》。

  “是我,确实是闯红灯了……”面对“意外”上门的民警以及单位同事们的围观,张先生面露尴尬。

  原来,10月31日7时11分许,张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西湖门口东北侧东往西方向闯了红灯,这一幕被监控拍下。“送货再急也不应该闯红灯,我一定吸取教训,及时改正。”听了民警的劝诫后,张先生郑重地在承诺书上签了字,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范。一起签字的,还有该网点负责人黄先生。

  11时许,民警来到顺丰速运山海观营业点,找到了违法行为人小罗。违法记录单显示:7日19时35分,小罗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西湖门口东北侧东往西方向闯红灯过斑马线。“当时天黑,也是有些侥幸……”经民警劝诫,小罗在承诺书上签了字。随后,该营业点负责人林先生签订了承诺书,并召集员工当场宣读,警示教育员工今后遵守交通,规范行车。

  争做文明市民

  期待您的“幸福金点子”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流量,采取民警现场查处和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的形式,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鼓楼交警大队民警陈贺告诉记者,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针对骑电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人,民警通过“入家门、入单位”进行通报、劝诫,并督促违法行为人签订规范教育承诺书。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上门通报、劝诫行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

  鼓楼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林潇雨表示,区委文明办与鼓楼交警大队合作开展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人“入家门、入单位”通报行动,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支持者与实践者。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每天跟踪曝光闯红灯行为人,到其家中或工作单位进行通报、劝诫。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不闯红灯,争当文明市民。

  采访中市民表示,福州创建文明城市来之不易,应好好珍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遵守交通规则不只是为了城市交通畅通,更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素质。如何让城市交通更加文明规范有序?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对民警“上门通报”有相关意见建议,欢迎通过福州日报“幸福邮箱”提出宝贵意见。针对有代表性的意见,我们将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后续落实情况,及时组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