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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任务和监督工作交办会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2-28 15:44:03  

  福州新闻网2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按照全市经济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收拢心思精力抓紧抓实工作,确保第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分别召开2019年立法任务和监督工作交办会,对今年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和交办。

  据了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有8项,其中《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将于年内提交三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社会信用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将于年内提交一审或二审。另外,开展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有22项。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也进行了精心安排。具体包括:拟作出关于全力加快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的决定;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两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市政府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专题询问整改和落实情况两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水污染防治法等6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等20项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报告。

  会议强调,有立法任务的起草单位要组织骨干力量开展相关工作,可聘请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参与起草,广泛征求意见,更好地做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一府一委两院”要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接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助力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