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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对外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5-25 09:53:18  

  福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福州组于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对福州市开展了为期十天的环保督察,并于2018年4月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此,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针对问题逐条提出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迅速出台了《福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清水秀是福建最大的资源和资产,也是福建最宝贵的形象和品牌,必须保护好”的谆谆告诫。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牵头抓好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针对省委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我市制定了《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对归纳整理出的25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并对短期内能解决、确需一段时间解决、需要长期整改的三类问题均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

  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我市着力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健全长效机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里决策部署;二是注重源头管控推动绿色发展;三是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五是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展开,《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三是明确整改要求;四是严格督导检查;五是及时公开信息;六是强化信息报送。

  下一步,福州市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福州组的要求,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做出新的贡献。

  福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