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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交管 12123”手机也可快处快赔交通事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1-12 11:07:17  

  福州新闻网1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榕警)行车上路,发生刮擦等轻微交通事故在所难免。此前,一旦车主遭遇轻微交通事故,只能自行协商并在48小时内前往快处中心进行处理。如今,“交管12123”APP新增轻微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功能,再发生类似事故,当事人只要在手机上即可完成快处快赔。

  据记者了解,目前可在线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共21中情形,其中包括: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追尾)的;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遇绿灯亮时,转弯机动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机动车先行的;遇红灯亮时,右转弯机动车未让被放行的机动车先行的;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等。车主遭遇这21种轻微事故时,只需点击“交管12123”的事故快处按钮,便会自动定位事故地点。随后由一方事故当事人现场拍照取证,并将事故车辆撤离现场。警方提醒,拍摄照片需在机动车行驶前方、后方以及碰撞部位至少拍摄一张事故现场照片,照片应当能够清晰辨别机动车号牌及道路标志标线。

  在提交照片(不超过6张)后,如事故责任明确,各方当事人可选择自行协商在线处理,按步骤采集所有当事人证件信息及证件照片、选择事故情形、其他当事人短信验证码确认、手写签名后进入保险定损和理赔阶段;如各方事故当事人对责任认定存在不同意见时,则选择交警在线认定,同样按步骤采集所有当事人证件信息及证件照片、选择事故情形、其他当事人短信验证码确认、手写签名后,警方将在几分钟内完成认定并生成事故责任认定书。

  据悉,目前全市在8:30至17:30时间段内均可实现在线快处快赔。超出此时间段的轻微交通事故,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及上街范围内的,各方车主可协商约定时间在48小时内至快处中心处理;在其他县(市)区范围的,车主均需要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警方表示,发生适用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牌,拍摄现场照片后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对未按规定及时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当事人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特别提醒,对一年内采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模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或者一年内特定车辆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次及以上的,当事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