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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23 09:15:29  

  福州新闻网11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吴晖通讯员彭辉)《福州市鼓楼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近日出台,从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完善帮扶救助体制机制、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等方面,推进辖区残疾人小康进程。

  加大困难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力度。对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标准每人每月50元),再给予市级补助每人每月1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至2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至100元。帮助城市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拆迁贫困残疾人房屋时,在安置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鼓楼查找民生短板,出台了《鼓楼区持证精神病患者医疗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在“十三五”期间,为辖区持证的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服药补助,每人每年限额补助1000元;为持证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每人每年限额补助4000元。以此项工作推行普惠性补助为切入点,推进创新社会服务管理,在全市为首创之举,具有特殊的意义。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辖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岗位预留制度,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同时,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到2020年至少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让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将残疾人学习驾驶技术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今后对通过驾驶员培训考试取得C5驾驶证的残疾人,由鼓楼区残联一次性予以补贴1500元;对通过驾驶员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从事驾驶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残疾人,由区残联一次性予以奖励500元。

  继续强化残疾预防、康复等服务,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政策,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鼓楼区户籍0岁~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补贴全覆盖,给予康复救助补贴每人每年1.8万元;对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的7~12周岁残疾儿童,给予康复救助补贴每人每年8000元。到2020年,力争全区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室,依托专业医疗和康复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