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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处”得人心获支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15 11:24:41  

“严查严处”得人心获支持

  执法人员测量商家违规占道摆放电动车面积 记者郑帅 摄

  福州新闻网11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王元锴见习记者赵昕玥/文)13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了新一轮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其中11月13日~12月31日为严查严处阶段。整治行动首日,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共查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4000余起,极大震慑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昨日,记者走上街头,采访了解整治情况及市民对专项整治的反响。

  杨桥路与白马路交叉口

  2小时查纠80余起

  昨日上午10时,记者在五四路看到,几乎各个路口都有民警及警辅人员执勤,对路面上发现的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无牌及超标电动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

  在省立医院附近,一辆电动三轮车拉着货物驶入渠化岛,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下,车主无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购车发票等。依照相关规定,该车不允许在三环范围内上路。民警向该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开具了超标电动车闯禁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3项罚单,并开具福州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电动三轮车暂扣。

  11时许,在杨桥路与白马路交叉口,一名女子驾驶一辆黑色超标电动车,看到民警正在执法,女子想驾车混入车流闯关,被民警拦下。由于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加上不按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女子被警方处以罚款220元,并暂扣车辆。记者了解到,昨日上午在该路口,民警在2小时内共查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80余起,暂扣车辆6辆。

  严查严处获大多数市民

  支持和理解

  在记者昨日走访中,针对执法部门严查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大多数市民都表示支持和理解。

  “平时走在人行道上最怕的不是汽车,而是到处乱窜的非机动车,希望整治能让非机动车违法现象逐渐减少,进一步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在五四路省立医院路段,目睹了查纠过程的市民王先生表示,重拳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很有必要。

  市民吕婉婷也为严查严处点赞:“我们平时在骑车时常忘记携带证件,买车的时候也会不小心买到超标车辆,民警在执法的同时也普及了非机动车相关法律,严格执法能让大家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杨桥路与白马路交叉口,市民林先生在警方拦下一辆不按道行驶的非机动车后,与警方一起对违章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样把车骑到机动车道上多危险啊,万一出了事故你的家人可怎么办?”

  13日,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推出《福州严查电动车!小心,有这些情形一律扣车!》,截至记者发稿时,阅读量已近7万,更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网友“秋天额耕牛”说:希望整治工作常态化,不搞一阵风;网友“健哥”留言:必须点赞!希望扩大整治范围。此外,不少网友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超标电动车销售源头的治理。

  联合执法

  突击检查超标车销售点

  昨日下午,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突击检查东浦路的多家电动车销售点。同时,鼓楼区城管部门与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电动车销售点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分别走访了东浦路上的绿源、新日、心艺等多家电动车专卖店,并对店内陈列的待售车进行检查。突击检查中,品牌电动车专卖店内看不到超标车的“身影”。执法部门表示,接下来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小型电动车销售点等进行突击检查,严查超标电动车销售源头。

  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涉嫌销售未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店外电动车可处罚最高3万元,销售拼装、改装电动车每辆处罚5000元,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可处罚货值3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