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政综〔2015〕191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1-25 08:50:54
一、发展公共服务
对被评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市级财政再按50%配套。
二、支持基地建设
对被评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市级财政再按50%配套。
一、发展公共服务
对被评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市级财政再按50%配套。
二、支持基地建设
对被评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市级财政再按50%配套。